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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年会体育 學生會組織改革情況

 

金年会体育 學生會組織改革情況


     為貫徹落實共青團中央、教育部、全國學聯聯合下發的《關于推動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深化改革的若幹意見》,以及《高校學生會組織深化改革評估工作方案》要求,接收廣大師生監督,現将我院學生會改革情況公開如下。

    公示期:12月9日-12月15日,如對以上公式内容有異議,請向學院團委反應,聯系電話8628086。

高校學生會組織深化改革評估備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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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年会体育 學生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金年会体育 學生會是金年会体育 全校性的學生自治組織,是組織引導學生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和社會服務,努力為同學服務的主體組織。

      第二條 學生會是我院黨政聯系廣大同學的主要橋梁和紐帶,是尊重學生主體地位、完善學校内部治理結構的重要方面。

      第三條 學生會堅持以學生為本,堅持為了同學、代表同學、服務同學、依靠同學,從同學中來、到同學中去。

     第四條 學生會在學院黨委的領導和學院團委以及上級學聯的指導下,依據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本組織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五條 本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最高準則。本會遵守《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山東省學生聯合會章程》和《泰安市學生聯合會章程》,是泰安市學生聯合會的委員單位。

     第六條 本會的基本任務是:

   (一)以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在黨的領導和團的指導下,促進同學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團結和引導同學成為熱愛祖國,适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要求的合格人才,努力成長為又紅又專、德才兼備、全面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遵守和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教育方針,構建黨領導下的“一心雙環”團學組織格局。

   (三)豐富大學校園文化,組織同學開展學習、科技、文體、社會實踐、志願服務、創新創業創優等多種活動,努力為同學成長成才服務,促進同學全面發展。

   (四)維護校園穩定,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同學與同學、同學與教職工之間的團結,營造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

   (五)維護廣大同學的正當權益和訴求,發揮學院黨政聯系廣大同學的紐帶作用,通過各種正常渠道,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參與涉及學生學院事務的民主管理,維護同學的正當權益。

   (六)配合團組織加強對學生社團的管理和服務,引導和支持學生社團健康發展。

   (七)加強同全國學聯、省、市學聯的聯系與溝通,增進與省内、外各兄弟院校之間的交流并建立友好的關系,促進學生會工作的開展,樹立金年会体育 在社會上的良好形象。

第二章會

     第七條 凡取得金年会体育 學籍的全日制在校學生,不論民族、性别、年齡、宗教信仰,承認本會章程,均為本會會員。

     第八條 會員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對本會工作進行監督,提出建議、質詢和批評;

  (二)有權參加學生會開展的各項活動;

  (三)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四)須遵守學生會章程,執行相關決議,完成各項任務。

第三章 權力機構

     第九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關是金年会体育 學生代表大會。大會召開周期為一年,在特殊情況下,報學院黨委和上級學聯組織同意可提前或推遲召開。

     第十條 學生代表大會的主要任務:

  (一)制定或修訂學生會組織章程,監督章程的實施;

  (二)聽取、審議上一屆學生會組織的工作報告;

  (三)選舉産生新一屆學生會組織主席和主席團成員;

  (四)選舉産生新一屆學生代表大會常設機構;

  (五)選舉産生出席上一級學聯學生會組織代表大會的代表;

  (六)征求廣大同學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合理有序表 達和維護同學正當權益, 及時反饋提案處理落實的整體情況, 參與學校治理;

  (七)讨論和決定應由學生代表大會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 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經班級、系(院)學生會選舉産生,代表名額一般不低于學生會所聯系學生人數的1%,名額分配要覆蓋各個系(院)、年級及主要社團,其中非校、系(院)級學生會骨幹的學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第十二條 金年会体育 學生常任代表會議是全校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常設機構,由全校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産生。其職權為:

  (一)監督評議學生會的工作。

  (二)監督學生會章程和工作條例等實施情況。

  (三)選舉決定主席團組成人員調整等重大事項。

第四章 執行機構

    第十三條 本會設立主席團,成員不超過5名,集體負責學生會重大事項,探索實施輪值制度,設執行主席由主席團成員輪流擔任,以每學期為一個輪值周,執行主席負責召集會議、牽頭日常工作。聘任秘書長1名,由團委專職幹部兼任,各職能部門設負責人1名,骨幹成員不超過聯系服務學生總人數的1%。

    第十四條 主席團成員由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産生。主席團成員候選人的資格條件在學校團委的指導下予以确定并報學校黨委批準。

    第十五條 金年会体育 學生會下設辦公室、組織建設部、文體部、學生權益部、創新創業部、新媒體發展部六個職能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在學院團委指導下,報學校黨委批準可以對學生會機構設置适當調整。

第五章 基層組織

    第十六條 各系(院)學生會是金年会体育 學生會在系(院)的基層組織,系(院)學生會應在本系(院)黨組織的領導下和團總支的指導下工作,并接受學院學生會的監督指導。

      第十七條 系(院)學生會原則上全部實行學生代表大會制度,會議召開周期為一年。系(院)學生會主席團成員不超過3人由系(院)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産生,其他學生會幹部的選拔産生也須面向廣大同學,保證廣大同學的參與機會。學生人數低于400人的系(院)可召開全體學生大會并選舉學生會幹部。系(院)學生會的學生幹部産生、配備和機構設置參照學院學生會的有關要求執行。系(院)學生代表大會閉幕後,經系(院)團總支審定,系(院)學生會須向系(院)黨組織和金年会体育 學生會報告大會召開情況和新一屆(任)主席團成員名單。

     第十八條 班委會是金年会体育 學生會在班級的基層組織,受系(院)黨組織、團總支和學生會的多重領導,并與團支部密切配合、一體化運行。班委會由全班同學選舉産生,原則上任期一年。班委會由班長、副班長及相應的委員組成。

     第十九條 金年会体育 學生會建立“校、系(院)、班級”三級聯動的工作格局,學院學生會對系(院)學生會、系(院)學生會對班委會負有指導職責,重點從制度設計、資源整合、活動開展等方面,加強學院學生會對系(院)學生會的指導、聯系和幫助,同時重視班委會的基礎地位和作用。學院學生會每年至少1次通過集中會議或書面形式,聽取全部系(院)學生會工作報告及意見建議。建立完善學院學生會對系(院)學生會工作的考核機制,考核結果公開。

第六章 學生骨幹

     第二十條   金年会体育 學生會全體學生幹部是全院學生中的骨幹力量。學生骨幹要發揮示範作用,帶頭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刻苦學習、維護教學秩序生活環境;時刻牢記學生身份,始終心系廣大同學,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廣泛聽取意見建議,主動開展自我批評,做到謙虛謹慎、不驕不躁;不斷強化群衆意識、責任意識、奉獻意識,堅決抵制“官僚主義”傾向,以實際行動做好表率,赢得廣大同學的信賴。

     第二十一條      逐步建立健全學生骨幹選拔制度,規範學生骨幹選拔标準和程序。主要學生骨幹候選人必須符合政治合格、學習優秀、品德良好、作風過硬、群衆基礎好等标準,面向廣大同學進行選拔,選拔過程公開透明、公平競争,确保廣大同學知情權、參與權,選拔結果進行公示,正式任用的主要學生幹部名單和聯系方式予以公布,接受廣大同學監督。

     第二十二條   逐步建立健全評價考核制度。針對學生骨幹特别是主要學生骨幹,從政治素質、道德品質、知識學習、履職能力、紀律作風等維度設置評價考核指标,廣泛吸納同學參與,評價考核意見作為學生幹部任免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三條  逐步建立學生骨幹退出機制。探索相關規定和程序,對于無法正常完成學業的、考核不合格的、違紀違法的以及其他無法正常履行職責的學生骨幹,按照規定和程序予以勸退、免職或罷免。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金年会体育 學生會所有。

     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校級組織工作機構組織框架圖


 

校級組織工作人員名單

 



校級組織主席團候選人産生辦法及選舉辦法 

 

産生辦法

    經學生會籌委會提名,學院團委審核,報學院黨委同意,學院學生會設主席團成員5名。拟提名主席團成員候選人預備人選7名,差額2人,通過金年会体育 學生代表大會提名産生。

選舉辦法

    校級學生會組織主席團候選人預備人選須經所在班級團支部、所在系(院)團組織推薦,經系(院)黨組織同意,學生工作處和團委聯合審查後,報學院黨委和上級學聯批準後予以提名推薦。

1.金年会体育 第一屆學生委員會主席團由金年会体育 第一屆學生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産生。

2.學生會實行團體會員制,金年会体育 第二屆學生委員會主席團由5位成員組成。參照省市學聯及我院學生會選舉辦法,大會選舉采取等額舉手表決方式。

3.委員會正式選舉,參加選舉的代表必須達到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進行。

4.選舉人對主席團、主席、副主席候選人可以表示贊成、反對或棄權。被選舉人獲得的贊成票超過實到會的代表半數方可當選。

5.會議選舉設監票人3名、計票人2名,監票人、計票人由委員會全體會議表決産生。

  

校級學生代表大會召開情況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會組織建設,做好新形勢下的學生工作,依據《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山東省學生聯合會章程》《金年会体育 學生會章程》,根據《高校學生代表大會工作規則》有關規定,經我院學生委員會研究,院黨委同意,于2021年11月27日在金年会体育 圖書館報告廳召開第二次學生代表大會。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我院以憲法、法律、法規、學院章程為依據,持續深化我院學生會組織改革創新,加強自身組織建設,發揮服務學生的功能,當好學校聯系廣大同學的橋梁和紐帶,團結帶領全體學生與時俱進、開拓進取,為高質量發展努力奮鬥。

主要任務

    審議金年会体育 第一屆學生委員會工作報告,審議金年会体育 社團建設管理辦法,選舉産生金年会体育 第二屆學生委員會,結合團中央關于學生會組織改革最新要求,切實加強和改進學生會的各項工作,推進學生會改革創新,紮實服務,探索新時期學生會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開創我院學生會工作的新局面。

主要議程

(一)聽取、審議第一屆學生會委員會工作報告;

(二)聽取、審議《金年会体育 社團建設管理辦法》;

(三)選舉産生第二屆學院學生會組織主席團成員。

代表名額及構成

   學院第二次學生代表大會的代表是在學院黨委的領導和學院團委的具體指導下,根據各代表條件,在民主推薦的基礎上,通過合法程序産生的。這次大會的正式代表為89名,列席代表為11名,共計100名,代表金年会体育 各個系(院)、年級及主要學生社團,覆蓋面廣,結構合理,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代表名額的分配主要依據學院學籍管理部門提供的全院各類别在校學生人數,同時兼顧各個方面。正式代表中,班幹部代表9名,占11.1% ;團幹部代表13名,占14.6%;學生會幹部11名,占12.3%;普通學生代表51名,占57.3%。女性代表和少數民族代表各占一定比例。這次推選的正式代表都是在校學生,能夠積極擁護黨的領導,正确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品學兼優,工作紮實認真,具有為同學服務的願望和能力,在同學中有較高威信。

宣傳報道鍊接及圖片

    我院第二次學生代表大會順利召開

   http://www.kuguan8.com/jspd/xgjj.htm

 

校級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産生辦法


1.代表的基本條件:政治過硬。衷心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品德優秀。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備良好的 社會公德、個人品德,模範遵紀守法,無違反校規校紀情況,沒有傳播對國家、對社會有害的不良言論和負面行為;業績突出。學習成績優良,在學生工作、創新創業、公 益志願或文體藝術等領域業績突出,願意為廣大同學服務并具備相應工作能力;群衆基礎好。始終心系同學,與廣大同學保持密切聯系, 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受到同學擁護、信任,能夠準确反映同學的意見和需求,在學生中有較高的威信。履職能力強。有較強的議事能力,積極并如實反映同學 的意見和建議,正确行使民主權利,忠實履行代表職責;

       2.代表選舉的基本程序:推薦提名。各團總支、學生會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揚民主,自下而上、上下結合,反複醞釀、逐級遴選,通過召開學生代表大會、學生常任代表會議或委員會全體會議,采用差額選舉辦法進行代表選舉。向所屬黨組織彙報後,确定代表候選人初步名單。審核、公示通過後由大會秘書處對代表實行全過程審核。

      3.代表團代表的構成:全院全日制在校生13417人。原則上以在校學生人數2%的比例産生。各院系推薦普通學生代表不低于所推薦代表總數60%(原則上應推薦品學兼優,在創新創業、文體藝術、志願公益、社團建設等方面表現突出的非校、院系級學生會幹部)。更好地體現大會的群衆性和民主性,将預留5席自薦代表席位。

      4.選舉采用差額選舉,按照候選代表名額多于應選代表額20%的規定候選代表數。選舉時,代表候選人名單應提交系(院)學生代表大會充分醞釀,獲得到會人員半數以上贊成票方可當選。當選後的學生代表名單經所屬黨組織審核,報大會資格審查委員會。

 校級學生組織工作人員述職評議制度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全國學聯二十七大會議精神,落實《關于推動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深化改革的若幹意見》的要求,進一步深化學生會組織改革,支持引導學生會秉承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宗旨,加強與廣大同學的交流,切實服務我校同學的成長成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述職評議會以學生代表為主, 學生工作處和學院團委共同參與。

      第三條  述職評議對象為院系兩級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和工作部門負責人,述職評議會時間定于每學期最後一月。

      第四條  述職評議内容包括日常考評和總體考評,其中,日常考評的内容包括個人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學習情況、工作成效、紀律作風等方面,總體考評則是對學生骨幹的總體服務效果和貢獻程度進行考評。

      第五條  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金年会体育 社團建設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别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重要論述,更好地支持鼓勵學生社團健康有序發展,充分發揮學生社團育人功能,加強和規範學生社團管理工作,根據《高校學生社團建設管理辦法》(教黨〔2020〕13号)等的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學生社團,是指我院學生根據成長成才需要、基于共同興趣愛好組織的,在學院黨委的領導和團委的指導下開展活動的群衆性學生團體。

學生社團分為思想政治類、科技創新類、志願公益類、文化藝術類、體育運動類、素質拓展類等類型。

第三條  學生社團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推進素質教育的重要載體。

學生社團的基本任務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團結凝聚廣大青年學生,堅持思想性、知識性、藝術性、多樣性相統一的原則,積極開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調高雅、形式多樣的社團活動,豐富課餘生活,繁榮校園文化,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第二章  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學生社團工作納入學院思想政治工作和群團工作整體格局謀劃部署。學院黨委統一領導學生社團工作,定期聽取學生社團工作彙報,研究解決相關問題。

第五條  學院學生工作指導委員會在學院黨委統一領導下統籌協調學生社團工作,研究決定學生社團工作重大事項。學院學生工作指導委員會設學生社團建設管理評議委員會。學生社團建設管理評議委員會負責對學生社團注冊登記、年審、指導教師選聘等進行評議審核。

第六條  學生工作部門牽頭負責、統籌管理學生社團工作。黨委組織部、黨委宣傳部、保衛處、人事處、教務處等職能部門在職責範圍内負責學生社團管理相關工作。

第七條  院團委負責具體指導全校學生社團工作。院團委社團部承擔學生社團建設管理評議委員會日常工作和學生社團建設管理具體事務等。

第八條  相關學校職能部門、系(院)黨組織、學術研究機構等作為學生社團業務指導單位,承擔學生社團健康發展的主體責任,負責所指導學生社團日常活動的監督指導、成員教育管理以及指導教師日常工作指導與監督考核等工作。

第三章  指導教師

第九條  學生社團應當設有至少一名指導教師。指導教師負責把握學生社團發展正确方向,指導學生社團發展建設,加強學生社團成員思想政治教育,規範學生社團日常管理,指導學生社團活動,開展學生社團骨幹培訓,定期對所指導學生社團工作進行總結,及時發現掌握、指導整改學生社團建設、活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并向學校學生工作部門報告。指導教師應當具備較強的思想政治素質、組織管理能力和學生社團相關專業知識,工作經驗豐富,熱心公益事業,具有奉獻精神,關愛學生成長。指導教師應當由業務指導單位在職教職工擔任,思想政治類、志願公益類學生社團指導教師應當為中共黨員。

第十條  指導教師實行選聘制,每個聘期一年。學生工作部門負責牽頭組織指導教師選聘工作。原則上每名指導教師最多可以指導兩個學生社團。

第十一條  學院鼓勵教職工擔任學生社團指導教師。指導教師工作量計入教職工考核工作量。指導教師工作定期評價考核結果作為指導教師是否續聘的重要依據,并納入教職工職稱職級評定、年度考核、相關評獎評優等的參考指标。

第四章  注冊登記

第十二條  申請成立學生社團,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二十名以上學院在讀學生聯合發起,所有發起人未受過學校紀律處分、具有開展該學生社團活動所必備的基本素質;

(二)有規範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名稱與學生社團業務性質相符,準确反映特征,符合法律法規及學校相關規定,不違背校園文明風尚和社會公共道德;

(三)有明确的業務指導單位;

(四)有至少一名指導教師;

(五)有規範的學生社團章程(明确規定學生社團類别、宗旨、成員資格及其權利和義務、組織管理制度、财務制度、社團負責人産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學生社團終止等相關事項)。

第十三條  申請成立學生社團材料包括學生社團成立籌備申請書、發起人和拟任負責人基本情況、業務指導單位确認書、指導教師确認書、學生社團章程草案等。院團委負責受理學生社團成立申請、組織學生社團申請答辯及資格審查。

第十四條  學生社團每學年實行年審制度。年審内容包括學生社團成員構成、學生社團負責人工作及學習情況、年度活動清單、指導教師工作情況、業務指導單位意見、财務狀況、有無違紀違規情況等。院團委負責組織開展學生社團年審以及注冊登記工作。年審合格的學生社團予以注冊登記,經注冊登記的學生社團方可繼續開展活動。年審不合格的學生社團應當進行整改(整改期限一般為三至六個月),整改期間不得開展學生社團活動。

第十五條  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準成立或不予注冊登記:

(一)不符合學生社團申請成立條件;

(二)申請成立時弄虛作假的;

(三)參加學生社團的人數長期不足二十人的或連續半年未開展任何活動的;

(四)年審不合格且整改無效的;

(五)已有性質相同或相似學生社團的;

(六)涉及宗教文化的;

(七)涉及民族排他性或地區排他性的;

(八)跨地跨校聯合成立的;

(九)未經學校審核批準的校外機構會員單位或分支機構性質的學生組織;

(十)舉辦政治導向錯誤、違反法律法規、校紀校規或學生社團章程宗旨活動的;

(十一)開展純商業性活動的;

(十二)擅自與校外組織或個人簽訂任何形式的合同的;

(十三)其他不宜批準成立或不宜注冊登記的情形。

第十六條  學生社團建設管理評議委員會負責對學生社團申請成立和年審事項進行評議審核,評議審核結果報請學院黨委核準後執行。

第十七條  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注銷:

(一)無法履行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全體成員大會決議解散的;

(三)并入其他學生社團的;

(四)未按規定注冊登記;

(五)其他需要注銷學生社團的情形。

學生社團的注銷經學生社團建設管理評議委員會評議審核、學院黨委核準後,由院團委負責及時辦理學生社團注銷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  未經批準成立或已經注銷的學生團體不得開展任何活動。

第十九條  學生社團原則上不得冠用企業、社會機構或個人名稱。科技創新類學生社團确需冠用企業、社會機構或個人名稱的,須報學院黨委批準。

第五章  組織建設

第二十條  學生社團成員應當定期注冊,并按照要求參加學生社團相關活動。原則上每名學生最多加入兩個學生社團。學生社團成員有權按照學生社團章程自由申請加入或退出學生社團,了解所在學生社團的章程、組織機構、财務制度,參與以及對所在學生社團的管理和活動提出建議和質詢,向管理部門反映所在學生社團及其成員出現的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等。

第二十一條  學生社團實行全體成員大會制度。

拟批準成立的學生社團應當召開全體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通過學生社團章程,選舉産生執行機構和負責人候選人。已注冊的學生社團應當定期召開全體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依照學生社團章程行使職權,選舉和更換學生負責人候選人、審議學生社團工作報告、決定學生社團的變更、解散等事項、修改學生社團的章程、監督學生社團财務及活動開展情況等。

第二十二條  具備條件的學生社團原則上應當建立功能型黨支部或團支部,承擔政治理論學習、研究學生社團重要事項等職責。功能型黨支部(團支部)一般不發展黨員(團員),不收繳黨費(團費),不選舉黨代表(團代表)等。學生社團注銷後,功能型黨支部或團支部自然撤銷。

第二十三條  學生社團負責人須政治立場鮮明、學習成績優秀、組織能力突出,未曾受到學校處理處分、因違規被撤銷社團職務或對社團嚴重違規行為承擔主要責任,未同時擔任其他學生社團負責人,符合學生社團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學生社團負責人原則上由專科二年級以上學生擔任。思想政治類和志願公益類學生社團負責人應當為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學生社團負責人,由學生工作部門組織社團通過提名推薦、公開選舉、考察公示、審核批準等環節,在指導教師和業務指導單位的指導下遴選産生。學生社團骨幹,在指導教師和業務指導單位的指導下遴選産生,名單報院團委備案。

第六章  活動管理

第二十四條  鼓勵學生社團依據法律法規、校紀校規、學生社團章程廣泛開展社團活動。學生社團開展活動應當經集體決策、指導教師同意,報業務指導單位批準,開展大型活動或邀請校外組織、人員舉辦講座等還應當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報院團委審批。學生社團活動涉及外事的,應當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向學院黨委報批。未經學生社團集體研究授權,學生社團中的成員不得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

第二十五條  學生社團應當堅持正确的輿論導向,建立宣傳内容把關機制,确保發布内容積極健康,不得散布違背憲法、法律、法規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錯誤觀點和言論。學生社團建立網站、新媒體平台及印發刊物等應當執行學校相關規定,并報學生工作部門審核備案。學生社團開展線上線下宣傳、發布活動信息須經指導教師審核同意。

第七章  财務管理

第二十六條  學生社團經費納入學院财務統一管理,專款專用。

第二十七條  學生社團原則上不接受校外資助,不收取成員會費。确有資助需要的,應當按規定進行合法合規性審查,資助經費納入學校财務統一管理。學生社團解散或注銷後的剩餘财産處置,在指導教師、業務指導單位和院團委的監督下按照學院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違規責任

第二十八條  學院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的,學院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負責人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直至紀律處分。

第二十九條  學生社團存在違規行為的,限期整改,取消相關評獎評優資格;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通報批評直至強制注銷。

第三十條  學院主管部門對于未按規定注冊登記或政治導向錯誤、開展非法活動的學生社團依法依規予以取締。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學生工作指導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學院黨委指導學生會組織工作情況

 

     落實黨委全面領導。學院黨委把學生會建設納入學院黨建工作格局進行統籌謀劃,構建了黨委統一領導、團委具體指導,學工、宣傳、教務、保衛等部門分工合作、協調運行的工作機制。

    學院黨委出台《金年会体育 學生、學生社團改革實施方案》,将加強學生會組織建設納入黨委《2020年工作要點》。學院黨政部門共商共議統籌研究學生會規章制度、工作規劃和人員遴選等重大事項。

   學院黨委每學習期至少一次聽取學生會工作彙報,研究決定重大事項。學院黨委會專題研究學生代表大會相關事宜,審議并通過召開學代會的請示,對學代會籌備工作高度重視并進行相關指導,黨委有關領導出席學代會開、閉幕式并講話。

 

學院團委指導學生會主要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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